(三峡都市报记者 解书睿 丁靳)1月19日,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全区中小学放寒假及下学期开学的时间已经确定。与此同时,区教委对做好2006年秋学校期末和寒假工作进行了安排。
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定了
区教委规定,全区小学于2007年1月26日结束学期工作,1月27日起放寒假;中学于2007年2月2日结束学期工作,2月3日起放寒假。下学期中小学于2月26日(正月初九)正式开学行课。
期末考试不得公开排名次
学校要统筹做好期末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和高中毕业会考的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试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考试。区教委强调,在期末成绩统计中,不得公开排定学生名次或张榜公布成绩。凡违背考务工作和其他相关规定的,将追究学校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不得要求学生预交代收费
区教委要求,学校要做好代收费结算工作,结算账目情况要向学生公布,并将节余的代收费如实退给学生。农村学校原则上不得要求学生预交下学期的代收费。
同时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学生放假离校过程中,各校要安排人员到学生集中乘车、乘船的地方进行安全监督,防止学生搭乘“三无”车辆和无营运资格的车船,杜绝中小学生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
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补课
区教委强调,寒假期间,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组织学生补课。要积极创设条件,让学生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生活。应严格按照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适当布置寒假作业。同时要求,各地各校要主动与社区做好协调衔接工作,安排好学生丰富多彩、积极健康、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教育活动;组织部分教师对社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视和指导,使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社会、接触自然、接触生活,使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增长知识,提高认识社会、辨别真伪和动手动脑的能力。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跨省活动
区教委还规定,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跨省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务必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此外,各校要认真分析查找学生厌学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控辍”工作,切实抓好2007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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