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解书睿 2月27日,万州区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始报到注册;2月28日,全区19万中小学生正式开学行课。昨日,万州区教委特地转发重庆市保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执行,确保教育惠民政策不打折扣。
严格执行“一费制”标准 《通知》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家庭经济困难女童,还免缴作业本费和住宿费。
作业本费按原“一费制”规定的标准收取。如需购买练习册等,应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可在本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内,向寄宿生适当收取住宿费,但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
收取伙食费须学生自愿 《通知》明确,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
规定以外项目不得收费 《通知》特别强调,取消规定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同时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蒸饭费、饮水费等,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 记者昨日采访了万州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2007年春季学期万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仍然执行渝教财〔2006〕45号文规定的“一费制”标准,只能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其标准如下,市民如有疑问或发现学校乱收费,可拨打电话12358咨询和投诉。
小学1—2年级课本费55元/生·期,作业本费城市和城镇20元/生·期、农村15元/生·期。小学3—6年级课本费110元/生·期,作业本费城市和城镇20元/生·期、农村15元/生·期。初中课本费150元/生·期,作业本费城市和城镇30元/生·期、农村25元/生·期。
万州区教委负责人表示,2007年春季学期起,将全面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零学费”,并不断扩大覆盖面。免除全区19万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除农村女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的作业本费和补助寄宿学生住宿费。对城市低保和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费、补助生活费。 |